国资委将指导央企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工作。这本是好事,却遭遇颇多呛声,其中不仅是质疑,而且近乎责难。这种出师不利与国资委所强调的推出背景有关:因为央企“负面新闻”缠身,所以需要进行舆论引导。如此说来,似乎央企“负面新闻”缠身是媒体的错。其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应当建立在“善良假设”的基础之上,否则就难以完成“引导”的使命,难于解决一位央企发言人声言自己所面临的“机构大、利益多、不容错”的三难苦衷。
“善良假设”是对媒体具有善意的肯定。比如不久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先生回应“杀人盗器官”案件的表态。贵州某地发现一具尸体器官缺失后,有媒体报道,死者是一名流浪汉,其遇害后身体器官被医生摘取一空,用于器官移植。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当《财经》记者向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问及对此报道的看法时,黄先生回答,他个人相信绝大多数记者是负责任且有良知的,不会无中生有。相信记者不会无中生有,就是一种“善良假设”。“盗器官”现象的披露无疑属于“负面新闻”,但是很难说发现和关注这种案件的媒体都有恶意,即使消息有待证实,个别记者不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那也很难说人家是无中生有,况且记者素有无冕之王的美称。
当然,绝大多数记者的“性本善”,完全有可能“习相远”,需要舆论引导。这固然需要引导者保持清醒的头脑,体现出一定的睿智,但最终要靠事实说话。黄先生在申明“善良假设”的前提下同时指出,这个事件本身属于刑事案件,按职权由公安部门负责,相信公安部门会公正处理。表示卫生部门会根据公安部门办案的结果,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对此事进行处理。这种睿智其实也是对记者具有同样睿智的一种信任,流言止于智者。也就是说,善良假设以睿智为基础,虽然并不排除记者无中生有的例外存在,只不过相信他们在“习相远”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相当的理智,否则就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正因为如此,进行舆论引导才是必要的,才有引导成功的可能。
由此可以看出,在启动和实施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的新闻发布机制时,“善良假设”值得提倡;否则试图以设立一个新闻发言人来改变国企的形象,那就是把媒体朋友看扁了。坚持“善良假设”首先是引导者充满自信的表现。除了坚信“负面新闻”掩盖不了自己的正面形象之外,而且相信有责任心的媒体能够反映社会公正。即使“负面新闻”频发,也自信自己有能力抑制恶;面对媒体的质疑,自信事实能够经得起检验。其次,坚持“善良假设”有助于在“负面新闻”面前保持客观的态度。新闻发言人绝不是负面事实的“美容师”,应当理性对待负面事实与负面新闻之间的关系,欢迎媒体监督,同时澄清没有事实根据的“负面新闻”。再次,坚持“善良假设”有助于在新闻发言人设立之后有效地开展工作。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新闻发言人与媒体的目标是一致的,只有分工的不同,“善良假设”有助于得到善意的回应,有助于与媒体化干戈为玉帛,实现良性互动。
在“负面新闻”缠身的情况下,不肯坚持“善良假设”,仅仅靠新闻发言人的“美言”,难以达到改变国企的形象的效果。因为有负面事实存在,即使有媒体用“负面新闻”夸大其辞,新闻发言人想堵也堵不住。据《国语•周语上》记载,周厉王暴虐成性,听到“谤言”后严格控制舆论,使得国人不敢讲话,路上碰到熟人相互递个眼色,各走各的路。有个叫召公的人告诉厉王,你这样做不行,因为“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堵”是不行的。召公的“防川”对策是“行善而备败”,即对自己的行为宏扬好的,防范坏的。对舆论一方面要“宣之使言”,让人家说话;另一方面要“决之使导”,就是在混浊难辨时善于分流,击浊扬清。“宣之使言”可以为“防川”减负,“决之使导”同样也可以为社会“防川”做贡献。两者缺一不可,同时又相互转化,从而可以兴利除弊。
舆论引导坚持“善良假设”,不仅是在肯定媒体的善意,也是引导者善意的表现。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最近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纵横》记者采访时指出,要带着对人民的感情去工作。民政部是如此,国资委及其麾下的央企也应当如此,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换回信任。央企的大股东是人民的代表,在人民面前,“负面新闻”缠身时,应当加倍反躬自身才对。相反,如果只是思考“如何在日益强势的民间舆论中有效表达自己的声音”,那就很难分得清是在为部门利益说话还是强词夺理上,可以肯定那是在将自己置于“民间舆论”的对立面,是不明智的。企业公关固然需要技巧,但是善意的表现应当是对人民感情的自然流露,不必靠引导来营造。努力挽回舆论对自己“善良假设”的失去,恐怕才是央企“需要做出更多努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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