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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享”还是“共享”信息共享如何选择

政府信息资源是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资源或者是由政府直接管理的信息资源,它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基础,是科学决策的依据,是联系公众的纽带。但是,当前我国政府部门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仍然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特别是缺乏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政府信息应该"公享"还是"共享"?

"适度" 共享

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是电子政务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很多电子政务计划都将实现部门之间充分信息共享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目标,效果却不明显。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胡小明解释说,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信息共享应当作为电子政务的手段,政务工作效益才是真正的目标。将手段当作目标必然会混淆电子政务的主要任务,会做出很多失去方向、缺少价值的信息共享。效益成本不划算的信息共享根本无法持续。夸大信息共享的价值是IT企业过分商业化宣传的结果。很多人误把信息共享当做信息化的目标。"

胡小明指出,有些人提出的实现信息充分共享这种提法本身就不妥,应当强调的是适度共享,至于共享到什么程度是一个经济问题,要由目标决定,由成本效益决定。过于强调信息共享就会用大量的精力与资源去做许多没有价值的信息共享,不仅浪费资源,而且该做的信息共享也做不好。

很多人认为,信息资源的部门所有制才是妨碍信息共享实现的主要原因。现实中一些政府部门对信息共享确实有阻力,尤其该部门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资源在市场上获利,其阻力就会更大些,但这只是妨碍信息共享的一部分原因。胡小明认为,随着政府管理的规范化,部门经营数据或某些工作人员利用掌握信息的机会寻租的现象会逐渐得到制止。更多的问题还是本部门的成本效益所致,支持信息共享的部门要为此多付出许多精力,如果这些工作没有得到补偿,谁愿意辛辛苦苦去做没有效益的事情?何况信息共享必须真正有价值才会具有持久生命力。

我国电子政务管理机制存在障碍,政府各部门间信息资源缺乏有效共建共享机制,造成跨部门政务协同困难。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采集、分类、加工、存储、交换、发布等的管理制度。而且,部门间信息共享缺少顶层的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及交换体系作为参照。技术标准不统一也是限制信息资源共享的一个不利因素。为了更好地利用有限的信息资源,我国应改变以纵向的网络建设为主的思路,更多采用横向区域体系为主导的网络建设方针,为网络互通和信息共享创造有利的条件。

共享模式三"面向"

应该用什么标准来判断一项信息共享的价值?评估信息共享的价值比计算成本更重要。估计这个成本很容易,主要是数据维护、质量管理的开销,而估计信息共享的效益则很难。胡小明指出,信息共享的模式不尽相同,政府工作中至少有三类不同的信息共享用法,分别面向操作、管理和研究型共享应用。

一是面向操作业务的信息共享。这种共享是为办事人员设计的,办理银行贷款时要查信用数据库;办理出入境手续时要查局级干部名单表;办理税务业务时要查上家的增值税。这类业务的效益很明确,对共享的要求也很明确,必须将信息共享的程序嵌入业务流程之中,便于及时准确将共享数据集中到办事人员的案头上。

二是面向管理的信息共享。使用这种共享的大多为各项业务的管理者。管理者需要及时看到业务各方面的运行状态,便于及时控制、调整及记录数据以备查。管理型应用的要求是能将各方面的整体设计、工作数据有效集中起来,以支持管理共享。管理型应用强调共享状态信息显示的直观性,借以提升管理者的反应速度。

三是面向研究工作的信息共享。使用这种共享主要是政策研究人员、写作班子。这种信息共享的作用是发现知识、总结规律,如同"数据挖掘"要从数据中发现新知识、新问题,制定新政策。面向研究的信息共享系统需要有一些工具支持数据挖掘,与前两种共享模式不同的是,研究型信息共享系统的真正价值很难判断。

为什么研究型应用的信息共享系统的价值难以估计?胡小明认为,造成它价值难以估计原因之一是政策研究本身的复杂性。研究成果的取得不仅与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有关,更与研究者的水平有关。研究者的信息需求是多方面的,研究者的信息来源也是多方面的,不能把政策改进带来的效果都记到信息共享系统的头上。研究者、领导人也在利用报刊、书籍、电话、人际关系、电子邮件、互联网搜索软件等其他信息渠道得到相应资料进行研究,完全可以通过不同的信息资料来源发现同样的知识与规律。随着政府信息不断开放,社会信息渠道不断丰富,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系统已面对着极大的竞争,大量的替代品在压低着政府信息共享系统的价值。

胡小明指出,替代品会使政府内部的信息共享系统实际价值下降。这是因为,在研究型应用中,研究者对资料使用不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与操作型、管理型应用不同),研究者完全可以从外部系统(如互联网)取得资料。如果外部系统更快捷就会分流大量用户,内部信息共享系统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内部信息共享系统的建设者应当看到这种竞争关系,关门设计出来的系统很难有竞争力。面向研究的信息共享系统欲提高价值必须要有特色,在特定应用上聚焦,与外部系统在功能上互补而不是重复。

降低共享成本之策

不论哪一类业务的信息共享,降低成本都是最关键的成功之路。胡小明给出了降低信息共享成本的如下建议:

第一,不要提出过多的共享数据内容要求。当共享需求者不需要承担共享成本时,其共享要求很容易提的过度。不合理的共享要求是浪费的主要原因。

第二,不要追求过高的响应速度、过快的更新频率。共享数据的更新跟得上处理的节奏就行,一年一次的共享业务无须要求数据按日更新。

第三,共享信息系统之间的耦合宜松不宜紧。过于紧密的共享连接不仅难于维护,而且会大幅增加系统安全的风险。

胡小明还建议,面向政策研究的信息共享系统在降低成本方面可以增加以下措施:

第一,以标准化促进信息共享,及早规范政府各部门信息资料存储格式的做法是使成本最低的信息共享措施。一个简单的公文管理系统是最受欢迎的信息共享系统。

第二,以开放促共享,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信息向公众开放的速度。政府内部的信息共享系统可以从已向社会开放的数据中进行组织。信息共享系统的效率并非来自其包含的不开放资料,而是来自对常用资料的有效组织,这种"出口转内销"的信息收集模式能够显著降低数据收集的行政成本。

第三,要准备足够的经费,妥善处理信息共享数据支持的运行、维护成本,平衡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

信息共享的成功一定要算好经济账,集中做那些有意义、有效益的项目。这样,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就不会那么难了。